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2017]19号文)、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要求,我校开展了法律硕士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目前已面向全系老师进行了两轮意见征集。1月7日晚,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召集在校法律硕士研究生进行了培养方案修改说明及意见征集会议。
中心副主任邓君韬副教授首先就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新公布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改动之处做情况说明,并对比了我校原培养方案,提出拟根据国家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我校培养方案的基本思路;同时,请研究生同学根据课堂教学体会提出对培养方案修改的意见建议。针对大家提出的实务实习、论文开题、论文抽检及送审等相关问题,邓君韬副主任予以了解答,并表示,中心将逐一汇总大家的意见、认真研究,结合已征集的校内意见和即将征集的校外专家、兼职教授意见,兼顾我校实际予以科学修订。
此外,根据惯例,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发放了《研究生课程质量不记名调查表》,对本学期的相关课程进行了课堂教学质量跟踪调查。中心将根据学生填写情况适时反馈给各位任课教师,以期更好提升和改进研究生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