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13]14号)(见附件1)精神, 进行2016年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
为鼓励博士研究生潜心学术研究,做出更多的创新性学术成果,受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者,自资助批准之日起,原则上要求在校学习、研究满两年时间。
请申请者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交本学科相应的学位评定分委会,由分委会组织专家初评后推荐上报校学位办。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 申报人的《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申请书》(附件2)、证明材料及开题报告复印件;
2. 《西南交通大学2016年博士生创新基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
由于我院公共工程组织与管理专业的学位评定分委会在经济管理学院,请查询经济管理学院的相关通知,以经管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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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