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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学通知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硕士研究生期末专业课考试安排

日期:2016-06-17   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同学:

本学期我院开设的硕士研究生专业课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序号

教学班号

课程名称

待考人数

考试方式

考试日期

时间/节次

时间

考场

1

51934118-01

公共工程项目管理

12

笔试-开卷

2016/6/20

第17周,周1

第11到12节

4421

2

51924404-01

安全管理学

3

笔试-开卷

2016/6/21

第17周,周2

第8到9节

0404C

3

51924109-01

电子政务理论与方法

22

笔试-开卷

2016/6/24

第17周,周5

19:00~21:00

4304A

4

51924113-01

员工福利与企业年金

9

笔试-开卷

2016/6/27

第18周,周1

09:00~11:00

4421

5

54314027-01

法理学研究与前沿

18

笔试-开卷

2016/6/27

第18周,周1

09:00~11:00

4407A

6

51934107-01

人力资源管理

44

笔试-闭卷

2016/6/27

第18周,周1

14:30~16:30

4309

7

54314036-01

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研究

3

笔试-开卷

2016/6/27

第18周,周1

14:30~16:30

4407A

8

54326034-01

法律文书

10

笔试-开卷

2016/6/27

第18周,周1

14:30~16:30

4407B

9

54324019-01

交通政治与地方治理

5

笔试-开卷

2016/6/27

第18周,周1

19:00~21:00

4304B

10

54313051-01

经济法专题

6

笔试-开卷

2016/6/28

第18周,周2

09:00~11:00

4407A

11

54314014-01

Traditional Political Systems of China

5

笔试-开卷

2016/6/28

第18周,周2

09:00~11:00

4407B

12

54334031-01

比较民事诉讼法

15

笔试-开卷

2016/6/28

第18周,周2

14:30~16:30

4407A

13

54334053-01

建筑法专题

3

笔试-开卷

2016/6/28

第18周,周2

14:30~16:30

4407B

14

54333050-01

行政法专题

6

笔试-开卷

2016/6/28

第18周,周2

19:00~21:00

4407A

15

54334028-01

立法学

8

笔试-开卷

2016/6/29

第18周,周3

09:00~11:00

4407A

16

54334041-01

国际私法研究

4

笔试-开卷

2016/6/29

第18周,周3

14:30~16:30

4407A

17

54333066-01

行政法

4

笔试-开卷

2016/6/29

第18周,周3

19:00~21:00

4407A

18

54333048-01

刑事诉讼法专题

7

笔试-开卷

2016/6/30

第18周,周4

14:30~16:30

4407B

19

54333065-01

民事诉讼法

4

笔试-闭卷

2016/6/30

第18周,周4

14:30~16:30

4407A

20

54314033-01

证据法研究

16

笔试-开卷

2016/6/30

第18周,周4

19:00~21:00

4407A

21

54314040-01

国际人权法研究

6

笔试-开卷

2016/6/30

第18周,周4

19:00~21:00

4407B

22

51914114-01

教育经济学

6

笔试-开卷

2016/7/1

第18周,周5

19:00~21:00

4421

23

54333049-01

民事诉讼法专题

14

笔试-开卷

2016/7/4

第19周,周1

09:00~11:00

4407A

24

54333064-01

刑事诉讼法

4

笔试-开卷

2016/7/4

第19周,周1

14:30~16:30

4407A

请各位同学遵守以下考场纪律:

一、考试一律在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二、考生必须携带考试规定的有效证件(准考证、研究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严格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按要求就座,考试中不得擅自挪动座位,并将证件置于课桌面左上方备查。

三、考生应准时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 20 分钟,仍未进入考场的学生,不准进入考场,按无故缺考处理。考试进行 1 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四、除开卷考试外,考生不得携带通信工具和未经主考教师允许的书籍、纸张和电子存储工具进入考场,考试中不准许使用自备的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准私自互相借用文具、计算器、作图工具,计算用图表等。

五、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除特殊规定外一律不得用铅笔答卷;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必须使用规定的答题纸,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一律无效。

六、考试过程中,未交卷者不允许离开考场。擅自离开考场者,按考试违规处理。特殊情况需征得监考人员同意方可离开。在考场上因患急病不能坚持考完者,征得监考人员同意后,应立即到医院就诊,并凭当日医疗证明到考生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于下学年重修该课程。

七、提前交卷的学生要把试卷和草稿纸整理好交给主考教师或指定地点,然后退场。

八、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和草稿纸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教师收齐考卷后方能退出考场。延误不交卷者,主考教师应拒绝收卷,该生考试成绩按零分记。

九、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肃静,听从监考人员指挥。对违反考试纪律作弊(含协同作弊)者,监考人员有权当场收回考卷,取消其考试资格,令其退场,并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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